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工商总局9月24日召开“整治网络弹窗”专题座谈会,专项研究治理网络弹窗乱象,决定近期启动“整治网络弹窗”专项行动,进一步加大对网络弹窗的整治力度,严肃查处传播淫秽色情信息、木马病毒、诈骗信息等非法弹窗行为。
人说,弹窗广告就像网络世界的柴米油盐一样,几乎成了网站居家过日子的“刚需”。各色弹窗,不仅让用户烦不胜烦,且还被作奸犯科者搭上便车,有色情信息、有诈骗链接、有流氓软件……最近,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称,根据网民举报,经核查,迅雷、搜狐、腾讯、酷屏等网站的非法弹窗行为较为突出,影响十分恶劣,予以公开曝光谴责。
无休无止的弹窗,当然不只是中国网民的烦恼。8月15日,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公民媒体中心主任、麻省理工学院媒体实验室知名科学家伊凡·佐克曼在《大西洋月刊》上撰文称,自己20年前发明的弹窗广告,给网络用户带来了很大的麻烦,所以深表歉意。佐克曼称,他相信广告是网络的原罪,今天网络的堕落状态是选择广告的直接后果。“弹窗之父”的忏悔,是基于技术与后果层面的反思,但于法治社会而言,也确实没有理由继续让弹窗肆无忌惮地耍流氓。
事实上,导致弹窗广告泛滥成灾的原因,大致在于两个层面:一是专业弹窗推送网站强制互联网用户接受弹窗信息,以此换取广告收益。譬如在搜索引擎输入相关关键词,就会出现大量经营弹窗广告推送的网站,大部分以“xx广告联盟”的形式存在。二是合规的商业网站将弹窗作为广告平台,出售强制弹窗资源。但由于现有《广告法》对网络广告适用的媒体范围未作出开放性的规定,目前,似乎也没有专门针对网络广告的法律,因此,这几乎成了网络世界的“法外之地”。
“整治网络弹窗”专项行动不仅顺遂民心民意,也是建构中国互联网新秩序的必由之路。当然,仅仅靠轻飘飘的道德谴责,显然挡不住弹窗的大步流星。最关键的,还是建章立制,为弹窗行为确立权责关系,以长效机制化解这一“网络牛皮癣”顽疾。